重庆大学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
(2022年修订)
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,提高党务工作水平,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推进机关各项工作“走在前作表率”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参会人员
机关党委书记、各党支部书记及相关工作人员。
二、会议时间
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原则上每二至三月召开一次(寒暑假除外)。因工作需要时,可随时召开会议。
三、会议组织
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,每次会议由机关党委工作人员提前将会议时间、地点及要求等通知到参会人员。
四、会议主要内容
1.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;
2.通报机关党委前期党建工作情况和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;
3.部署落实机关党建近期工作任务;
4.推广交流党支部党建工作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。
五、会议要求
1.与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,准时参加会议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,应事前履行请假手续,参会情况将纳入支部年度考核;
2.工作例会安排的具体工作和作出的决议,各党支部应及时贯彻落实,并及时向机关党委反馈落实信息;
3.机关党委工作人员要做好会议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。